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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交警使用佩戴式摄录机执法情况


     


     


     

        为了响应市局领导关于在基层一线交巡警装备“现场执法记录仪”的精神,推进“三基”工程建设和科技强警工作,增强民警证据意识,维护民警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,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,提高民警执法水平,近日,仓山分局安排交巡警大队一线路面执勤民警试用“现场执法记录仪”。此次试用的多功能现场执法记录仪,集摄像、录像、录音、移动侦测四大功能于一身,能连续拍摄8个小时,具有体积小、隐蔽性强、防水、防震的优点。

        “现场执法记录仪”具备几大特点:一是使用方便。记录仪灵活小巧,便于佩戴;二是固定证据。路面执勤民警在执法中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和录像,完整记录下民警执勤的全过程。当民警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受到置疑时,起到有效固定证据的作用;三是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。在执法过程中那些妨碍执法、暴力抗法等情况能进行现场取证,可以有效地保护民警正当的合法权益;四是规范民警执勤执法。记录仪投入使用后,对民警执法行为起到规范作用,有利于促进民警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的提高;五是具有密拍功能。在民警开展侦查破案或预伏守候过程中,可以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密拍,掌握违法犯罪事实。该设备率先在交巡警大队一线路面执勤民警中进行试点,今后将逐步在全区一线路面执勤民警中普及推广。